《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2017-06-06 09:06:49 发布人:昆山中博远 访问量:831

制定背景 
  伴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专利代理行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十二五”期间,我国专利代理行业规模逐渐壮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行业自律不断加强、运行体系更趋健全,基本实现了《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中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迎来重大战略机遇。未来几年,我国将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和保护效果,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专利代理是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的重要环节,是形成高质量专利的关键,是提升运用效益和保护效果的基础。为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必要制定《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2年多的深入调研和研究,制定了《规划》,并2017年2月27日印发。 
  主要内容 
  《规划》全文共分5个方面,包括发展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任务措施、重大工程以及实施保障等。 
  结合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规划》的发展目标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定性的角度描述了“十三五”行业规模、人才素质、行业结构、发展模式、服务能力、国际化水平、行业环境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预期目标,同时辅以定量目标,对可以量化的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力图具备可评估性。 
  在任务措施部分中,《规划》从7个方面对任务措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包括深化制度改革、升级服务水平、促进协调发展、提高国际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业协会能力。 
  另外,《规划》还以专栏的形式,从核心业务质量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提出了3项工程。

 

  发展目标 
  《规划》在发展目标部分对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在“十三五”末的发展状态进行了整体描述,即形成规模适宜、结构合理、能力全面的人才队伍,行业资源分布合理,服务领域和服务水平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市场运行体系较为完备,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成为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也是满足创新主体需求的成熟的专业服务业的形态。 
  在发展目标部分中,《规划》还从行业规模和人才素质、行业结构和发展模式、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以及行业环境和社会影响力等4个维度,以定性结合定量的方式,为行业发展制定明确的目标。 

 

  任务措施 
  (一)深化制度改革 
  为有效缓解供需矛盾、激发市场活力,着力突破目前我国面临的专利代理人队伍规模小、服务能力弱等问题,“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程度,进一步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和合伙人的条件限制,同时在2016年出台的《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包括个人事务所在内的制度试点,从机构设立条件和组织形式两方面深化改革。 
  根据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进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改革专利代理执业管理制度,完善专利代理机构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和退出机制,增强审批流程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从而降低机构运行成本。 
  为了营造有利于人才顺畅流动的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开展专利代理人执业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执业经历认定的实施机制,探索建立上述人员执业经历认定后的预备执业制度。 
  为吸引更多德才兼备、知识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强的人才进入专利代理行业,“十三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完成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相关部门规章的修订,放宽报考条件,并通过开展考试质量评价、合理设置考试内容来提升考试制度效能。 
  (二)升级服务水平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着“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和问题,《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的重要任务。专利质量提升是一个整体工程,需要多措并举、科学谋划各个环节。 
  专利代理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的重要环节,是形成高质量专利的关键。在目前我国多数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情况下,专利代理核心业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专利质量。《规划》提出实施核心业务质量提升工程,通过监测申请质量、构建代理质量反馈、评价、约谈、惩戒机制和加大核心业务培训力度等举措,持续提升核心专利代理服务质量。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专利代理行业规模不断壮大,执业专利代理人数量逐年增加,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转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专利代理服务与我国经济科技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服务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规范专利代理服务行为实现专利代理服务过程程序化,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质量,促进专利代理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除需提高核心业务能力外,还要积极拓展领域,全面布局。为了提高专利纠纷解决等涉及诉讼的法律服务的能力,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需要加强相关法律培训,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有助于诉讼业务的开展。此外,还要有效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和数据库,在发展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等信息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质量专利分析和预警以及为创新主体制定专利战略布局等服务,开展专利许可和转让、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服务。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专利代理行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在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规划》提出,要根据互联网的特点,强化互联网服务的数据监测、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专利代理互联网服务规范。这样既不影响“互联网+”模式有益之处的发挥,同时使其处于有效管理之下,引导其健康发展,为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促进协调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实行分类指导,明确重点发展领域。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针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提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在这一背景下,《规划》提出,优先在相应的园区培育优质服务市场,加快专利代理资源集聚发展;引导行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重点发展产业,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储备提供服务支撑;同时支持专利代理机构深入服务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助力企业形成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四)提高国际化水平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持续对科研领域加大投入,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逐渐成长起来并走出国门,具备在国际上与诸多强手一较高下的实力,同时在海外进行专利布局的意愿也更加强烈。作为专业性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要不断扩展国际化发展的视野,结合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实际需求,提供企业迫切需要的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具有国际化服务能力的专利代理人才队伍。此外,未来,不断加强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也是必然趋势。 
  正是因此,此次《规划》的一大亮点,就是支持我国专利代理人获得海外专利行业从业资格,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国从业创业。这将极大地丰富行业人才队伍的构成,有助于不同文化背景和技术背景的人才进入专利代理行业,为创新主体服务。 
  目前,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AIPPI)等知识产权行业的国际机构中,起主导作用的多是欧美国家代表,这需要参与者有较强的语言能力,还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以及国际文化背景。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发挥高端专利代理人才的社会价值,扩大行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未来将通过支持行业协会和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支持行业协会、机构和个人加入国际或区域性行业组织以及任职等多种方式,在国际上发出中国声音。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专利代理是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高度专业化服务,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类似,需要专业的人才来保证服务质量。随着我国专利代理行业规模逐渐壮大,专业服务人员也会不断涌现。在不远的将来,具有大专理工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将可以直接报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极大地方便高校毕业生在毕业之后进入专利代理行业工作。因此,加大对高校专利实务人才的培养将是未来专利代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 
  (六)优化发展环境 
  只有构建公平便利的专利代理市场环境,才能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满足创新主体对于专利代理服务的需求。 
  近年来,从开展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试点,到完善专利代理人考试制度;从重审批,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到“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办理和监管;从诚信体系建设,到失信行为全面曝光,我国专利代理“放管服”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深入,行业监管工作全面深化,行业发展环境大幅改善。但是,在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方面,也存在着专利代理相关法规规章修订相对滞后、监管手段不足、从业人员诚信意识不强、“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 
  “十三五”时期,要下大力气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更好履行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行业服务资源和创新主体需求有效匹配,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为构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规划》中指出,将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监管机制,有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程。 
  (七) 提升行业协会能力 
  “十三五”期间,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根据《“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加强行业协会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扩大行业社会影响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和推动行业协会能力建设,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 
  在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为持续深化行业协会体制机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增强社会组织内在活力,保持良性竞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探索开展“一业多会”试点,鼓励全国行业协会与地方行业协会加强合作交流,以深化行业协会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建设向纵深发展。为了在行业协会中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规划》明确提出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为不断提升行业协会服务水平,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规划》明确提出将加强行业协会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如推动行业协会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会员制度,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纠纷解决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行业标准和国际规则等事务;拓宽投诉渠道,提升投诉处理效率;深入推广专利代理职业责任保险,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升全行业的服务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行业,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倡导建立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行业文化理念,从支持行业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鼓励支持专利代理援助及公益服务、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等多渠道、多方面采取措施,提升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三项工程 
  (一)核心业务质量提升工程 
  高质量的专利代理服务既能促进技术方案的拓展和提升,又能帮助创新者获得与其技术贡献相适应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核心业务质量提升工程包含了完善多方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和建立常态化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考核和评价制度两项工作内容。 
  质量评价机制包括建立专利代理质量投诉平台,动态监测全国专利申请质量和开展优秀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活动等举措。同时,加大对专利代理机构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利用非正常申请套取资助的行为,规范专利代理市场行为。在业务培训方面,《规划》提出优化师资结构、加强专利代理机构与专利审查部门之间的研讨交流,并加强对专利代理人助理、流程管理人员等辅助人员的培训,从根本上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能力。 
  (二)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 
  国际化是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成熟的标志之一,真正实现行业国际化,就需要培养出一批具有国际化服务能力的人才。正是因此,“十三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遴选并且培养一批有能力服务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型专利代理人,建立国际化服务人才库。同时,为了支持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多元化师资队伍,依托高等院校等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化服务系列培训,依托企业建立国际化人才实践基地。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程 
  在专利代理行业监管方面,近年来,随着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移,以及从监管制度完善、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检查对象)名录库。2016年1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代理管理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抽查人员、抽查对象、抽查方式等内容,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在监管工作中转变思路,提高监管意识,完善监管制度,丰富监管措施,提升监管实效。 
  “十三五”期间,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专利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建立专利代理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实现与工商、税务部门之间监管信息、行业自律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开专利代理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知识产权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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