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级高企认定务必注意的相关事项

2017-11-23 15:11:42 发布人:昆山中博远 访问量:7238

2018年计划申报国家级高企认定的企业除了按照认定办法准备相关材料之外,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地方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国家高企认定市级高企备案

资质级别上

国家高企认定是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制定的认定办法,通过认定后属于国家级高企;市级高企备案是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扶持办法,企业备案成功后属于市级资质。


申报程序上

高企认定是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线上申报,线下专家评审、认定审查,上报国家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通过认定;市级高企备案是市科技局官网线上申报,区科技部门审核上报市科技局复核,公示无异议后备案登记,属于备案制。


扶持力度上

以厦门市为例,企业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后可享受所得税率减按15%征收;市级高企首次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含重新认定)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各区也配套10-2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企业通过市级高企备案后,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各区也给予相关扶持。

注意事项

1、知识产权

虽然新办法中对知识产权授权时间没做要求,只需在法律有效保护期内即可。但在评审过程中要考核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服务)的支撑作用。今年有部分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授权时间均在2017年,这样可能导致无法判断这些知识产权是否对企业2016年度的主要产品(服务)起到支撑作用。所以企业应该抓住今年的小尾巴,做好知识产权相关准备工作,如尽快取得授权等。另外,高企申报前企业更名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人也要及时作相应变更。

2、成果转化

新办法中科技成果转化指标30分,分数且拿且珍惜,档位提升一小步,分数进步一大步,科技成果年均转化数≥5项是A档分数。所以如何把科技成果转化档位提高也是做好准备工作的一部分。对企业来说一方面尽量增加科技成果总数,并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的申请、受让、受赠或并购以及成果登记、技术交易合同登记等。另一方面企业要注意转化的科技成果须与最终转化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在技术上存在关联性,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是最直接的有力证明。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根据新办法,企业在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供研发项目相关的立项报告、过程研发记录、检测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等,但是企业内部必须完善研发项目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不仅仅是填写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的内容素材,而且还是研发费用归集的依据,更是税务主管部门用于核查企业是否进行研发创新的有力证明。

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也有一个得分点,有条件的企业可尽快与国内外的研发机构、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同时准备好相关合作协议及合作资金往来票据复印件。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方面,企业对其归集应有相应的销售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发票的开票品名和合同内容要尽可能体现与相关知识产权的关联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软件类企业的开票名称很笼统,如只开“技术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服务费“等,且无相关支撑材料会影响到企业的申报、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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